涉嫌低價傾銷和價格欺詐 社區團購商十薈團被頂格罰款150萬元
進貨成本3.89元,銷售價格0.99元,實際銷售2萬多份……5月27日,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因涉嫌低價傾銷、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社區團購商十薈團被處以頂格罰款150萬元,十薈團江蘇區域被責令停業整頓三日。
十薈團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十薈團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美食社區電商服務平臺,鎖定社區果蔬、生鮮和家居用品,以社區為切入點,瞄準家庭日常消費場景,當前正全力開拓二三線城市市場。目前,該公司已經歷七次融資,最近一次是在今年3月,十薈團完成D輪融資,融資金額為7.50億美元,由阿里巴巴和DST Global聯合領投,跟投方包括the D.E.Shaw Group、晨曦投資、Jeneration Capital時代資本等。
行政處罰書顯示,經查,“十薈團”為了排擠競爭對手,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3月11日銷售“庫爾勒小香梨 250g”,進貨成本3.89元,銷售價格0.99元,實際銷售2萬多份;4月7日銷售“藍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鹽 500g”,進貨成本0.57元,銷售價格0.1元,當日銷售11萬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同時,“十薈團”還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如今年4月29日秒殺銷售“黑芝麻糊65g”,標示“¥1.45,直降3.05元”,經查,該商品原價為1.36元;今年4月29日銷售“白玉絲瓜”,標價4.99元,劃線價8.88元,經查,“十薈團”采用劃線價形式進行價格比較,未準確標明劃線價格的含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
對于上述處罰,十薈團回應稱:“我司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我司的行政處罰通報,因我司平臺在部分區域銷售的商品涉及違反國家價格政策。對此,公司高度重視,誠心接受處罰,并快速加強業務整改平臺已第一時間對所涉商品進行下架處理,同時成立專項小組,進行嚴格自查及全面整改,堅決杜絕不正當價格行為,誠心接受社會各界共同監督。”
十薈團強調,此次處罰也給了公司重新審視自己的機會,彌補成長中的不足,基于對已有問題整改得不徹底,本次整改要做到舉一反三,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在日常經營中貫徹“五個嚴防”“五個確保”的具體要求。
低價傾銷已是“累犯”
事實上,這并不是十薈團首次吃罰單。今年3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十薈團等社區團購平臺不正當價格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并督促企業積極整改。其中,在十薈團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提到,去年10月在廣州市銷售云南香糯小玉米,進貨成本3.2元/根,補貼后實際銷售價格1.88元/根;去年11月銷售原生態綠心奇異果四個裝,進貨成本3.4元/份,補貼后實際銷售價格1.98元/份。上述行為均涉及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低于成本銷售商品的行為。然而近期根據價格監測及舉報線索,發現“十薈團”雖聲稱積極整改,但在部分地區的業務仍存在不正當價格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在針對對“十薈團”不正當價格行為再次作出行政處罰答記者問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去年下半年以來,大型互聯網平臺涌入社區團購市場,利用資金、流量、數據等優勢,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商品,迅速擴張、“跑馬圈地”、搶占市場、無序競爭。這種不正當價格行為,嚴重破壞了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損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給線下社區經濟造成沖擊,損害了守法合規經營的中小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利益,長遠上也會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堅決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重要部署,及時遏制社區團購市場競爭亂象。今年4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34家互聯網企業行政指導會,提出“五個嚴防”“五個確保”的具體要求,明確要求各互聯網企業在一個月內全面自查、逐項整改。(馬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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