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發行48只碳中和債券 碳中和債有望達到萬億元級別
碳中和債作為綠色債券的“升級版”,發行速度正在加快。《證券日報》記者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截至4月11日,我國已發行48只碳中和債券,發行規模合計達692.2億元。其中電力企業發行碳中和債規模達457.55億元,占比66.1%。
碳中和債有望達到萬億元級別
無錫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吳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碳中和債作為一種綠色債券子品種和碳減排項目的市場化融資安排,將募集資金專項用于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比如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綠色建筑等。對于緩解碳中和項目融資難題,助力碳中和戰略有積極意義。
為助力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我國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在綠色債務融資工具項下創新推出了碳中和債,今年2月7日發行了首批64億元碳中和債,拉開了碳中和債發行大幕。
數據顯示,截至4月11日,已發行48只碳中和債券,發行金額達692.2億元。從債券發行人主體來看,34只碳中和債券發行人主體為央企,發行規模為596.7億元,占比86.2%;5只碳中和債券發行人主體為地方國企,發行規模為35億元;9只碳中和債券發行人主體為政府投融資平臺,發行規模為60.5億元。
從債券的期限來看,3年期的碳中和債數量最多,有21只;3年期以下的碳中和債有16只;5年期以上的有11只。
從申萬二級行業看,20只碳中和債屬于電力行業,發行規模達457.55億元,占比66.1%,電力企業成為碳中和債發行主力軍。此外,還有房地產開發、鋼鐵、機場、高速公路、石油開采、多元金融、綜合、石油開采等行業。
從資金用途看,有的投向風電、光伏、水電、綠色建筑、軌道交通等綠色低碳項目,有的用于償還綠色項目金融機構借款本金及利息,補充流動資金。
3月1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關于明確碳中和債相關機制的通知》,明確碳中和債募集資金應全部專項用于清潔能源、清潔交通、可持續建筑、工業低碳改造等綠色項目的建設、運營、收購及償還綠色項目的有息債務,募投項目應符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或國際綠色產業分類標準,且聚焦于低碳減排領域。
“碳中和債發行有很大的空間,將迎來投資井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達成碳中和目標,需要改變能源結構,而當前傳統能源企業改變能源結構需要資金投入,推出碳中和債的意義在于為碳中和環保生態轉型企業提供資金扶持。
吳琦表示,從已發債券來看,碳中和債比相同期限普通債券利率較低。隨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進一步明確,以及綠色金融市場特別是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成熟,碳中和債將迎來發展機遇期,規模有望達到萬億元級別。
需要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不斷豐富,成為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中國綠色貸款余額近12萬億元,存量規模世界第一;綠色債券存量8132億元,居世界第二。
專家認為,碳中和債作為創新品種,為綠色金融市場發展注入了新活力,正面臨發展機遇期,但需做好政策配套。
“建議盡快完善碳權交易制度體系,市場化碳中和需要在碳權交易落地實踐中獲得經驗。同時,對于金融市場,現階段碳權交易尚未完善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對環境投融資總需求量很難預估,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碳中和債短期的發債規模。”盤和林說。
吳琦認為,要滿足實體經濟轉型帶來的巨大綠色低碳投融資需求,需要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建議進一步明確碳減排項目的界定標準,降低金融機構和投資對綠色項目的識別成本,鼓勵和引導其投資碳金融產品;同時,理順資源環境定價機制,實現資源環境的科學合理定價,對碳減排企業和給予稅收減免、財政貼息等優惠政策。
“還要促進銀行等金融機構改革內部考核和服務機制,提升發展碳金融的意愿和能力。在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合意信貸規模和流行性方面給予一定政策優惠,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碳減排項目和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并完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綠色信用體系,規范發展碳減排第三方評價和中介機構,有效監控碳減排資金的流向和用途,提高碳減排項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吳琦說。(包興安)
責任編輯:hnmd003